大家都知道 ,应用于药品包装的口服液瓶盖并非是独立使用的 ,在瓶盖和药液之间要加内衬胶塞或胶垫 ,胶塞(垫)起着隔绝 、密封的主要作用 。目前 ,作为两种不同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——瓶盖和胶塞(垫) ,我国分别独立核发药包材注册证 ,按照这种管理 ,药品生产企业应该分别从合法企业购进 ,在灌装间配套使用 。
实际上 ,不只是口服液瓶铝盖 ,大部分药包材的外包装标签均不同程度存在标识内容不全的问题 ,如仅用一张合格证代替标签 、标注品名与药包材注册证不一致 、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不全 、未注明执行标准、效期产品未注明期等等 ,还有的企业为了节省成本 ,生产不同品种的药包材通用同一种外包装 ,取得的所有药包材注册证号全部印在外包装上 ,并回收使用 。
对于口服液瓶包装不当所带来的一些不良影响 ,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我国要加强立法 ,制定相关的规范 ,积引导口服液瓶包装行业的发展 。同时 ,还应该引进人才 ,加强技术创新 ,研制出更加科学环保的口服液瓶包装 。